「志願服務法」第7條相關規定,財團法人草根影響力文教基金會,於2024年6月向衛福部提出志願服務計畫申請,衛福部於民國113年7月4日以衛部救字第1130019549號函予以備查。
運用單位需要辦理志工教育訓練、輔導管理、考核及保險,並在衛福部【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】,建置志工基本資料及志工服務情形。

 

一、辦理宗旨

  1. 志願服務是當前世界重要工作。以組織化方式、自發性行動來實踐社會服務理念,是「土城社區大學志工招募與服務辦法」核心理念。
  2. 以「志願服務法」為本源。有效聯結人力資源,協同行政事務和社區服務推動。強調「由下而上」及「共同治理」精神。提供學員從事公共參與,拓展多元能力、豐碩人生內涵。

 

二、招募對象

  1. 土城社區大學歷屆學員、社區民眾。
  2. 須具有服務之熱忱與愛心。
  3. 志工需配合本校作業之需要,並配合校方工作安排。
  4. 志工隊設置隊長1人;並依據不同任務需求分組,設置組長1人。各司其職以利志工隊運行。

 

三、服務項目

  1. 校務組:協助相關行政事務-例如電話接聽、電腦文書、檔案整理、教具收納、課堂事務等工作項目。(需排班)
  2. 課程組:教室狀況巡查;課程紀錄與教學狀態回饋。
  3. 活動組:社區、校區各種活動策劃安排、活動人力支援及志工交流、聯誼參訪等活動。

 

四、服務時間

  1. 於本校上班時間內,依志工來校服務時間給予適當安排。每週以服務三小時以上為原則。
  2. 志工服務時間分為固定(即排班表)與機動兩類,依工作性質及本校實際需求分配。
  3. 若於安排時間內無法前來,需於前一日告知社大人員以調度替代。
  4. 依據需求招開工作會議(月會)、幹部會議及會員大會(年會)。

 

五、志工社組成及職掌

  1. 志工社:土城社大志工自動成為社員,每年至少一次社員大會,會中推選社長、副社長各一人,任期一年,得連選連任。
  2. 社團幹部執掌:
    1. 社長:為志工社之代表,並為志工與校方間之橋樑。代表出席志工相關之會議或活
    2.        

(2)副社長:協助社長之各項職務或代表出席。

(3)行政組:值班人員調配。請假制度建立及執行。服務時數統計。

(4)活動組:舉辦志工聯誼活動籌劃及執行。活動通知及公告。協助主持會議召開事宜。

(5)影像組:志工資訊傳達。文書資料繕打及發送。活動紀錄、攝影。

(6)各組皆需支援其他工作組。

 

六、權利義務

  1. 志工為無給職。
  2. 服務時間應配掛識別證或穿著志工背心。
  3. 每次服務時數需登錄在志工服務紀錄冊,由工作人員認證。
  4. 依據「志願服務法」規定,志工需接受基礎訓練12小時。並且針對校務推展方向,每年辦理特殊訓練或專題講座提供培力。

 

七、福利保障

  1. 志工於本校服務滿36小時,下學期可以半價學分費選修一門課程;滿54小時,則可免學分費選修一堂課程(限本人使用),志工選課依每學期課程限定名額規定辦理。
  2. 由社大補助經費,參與服務性社團培訓課程及聯誼活動。
  3. 志工凡於服務期間表現優良者,得由本校向相關單位推薦表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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