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關乎學員權益,需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持報名者證件至現場辦理退費
※ 本辦法僅適用於10週以上課程,短期課程退費視實際情形另計
攜帶物品:收據 (有領據者) 、身分證明文件,於服務時段至土城社大中正校本部辦公室辦理
各項費用退費標準:
報名費與學員證製證費 |
不退費 |
學分費、雜費、學員意外保險費 |
◎ 開課後第二週結束前退選者,學分費、雜費、保險費全額退還 ◎ 開課後第三週退選者,學分費、雜費、保險費退還七成 (退費金額非整數以四捨五入計至十位數) ◎ 開課後第四週起退選課程者,不予退費。 |
報名課程未能如期開課 |
將於開課前通知學員改選或退費,若採退費則全額退還 |
已於新北市任一社大投保需退保者 |
請親至土城社大校本部填寫「不納保同意書」,辦理退費 |
因懷孕、重大傷病或死亡等原因 導致無法繼續就讀 |
具檢附證明者,則依未上課週數比例退費 |
以上退費規定依「新北市社區大學收退費辦法」辦理,如有疑問可來電詢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