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城社區大學-退費標準

 

※ 關乎學員權益,需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持報名者證件至現場辦理退費

※ 本辦法僅適用於10週以上課程,短期課程退費視實際情形另計

 

攜帶物品:收據 (有領據者) 、身分證明文件,於服務時段至土城社大中正校本部辦公室辦理

 

各項費用退費標準:

報名費與學員證製證費

不退費

學分費、雜費、學員意外保險費

◎ 開課後第二週結束前退選者,學分費、雜費、保險費全額退還

◎ 開課後第三週退選者,學分費、雜費、保險費退還七成

(退費金額非整數以四捨五入計至十位數)

◎ 開課後第四週起退選課程者,不予退費。

報名課程未能如期開課

將於開課前通知學員改選或退費,若採退費則全額退還

已於新北市任一社大投保需退保者

請親至土城社大校本部填寫「不納保同意書」,辦理退費

因懷孕、重大傷病或死亡等原因

導致無法繼續就讀

具檢附證明者,則依未上課週數比例退費

 

以上退費規定依「新北市社區大學收退費辦法」辦理,如有疑問可來電詢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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